各单位:
根据国务院公告,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,国务院决定,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。现将我校在全国哀悼日期间的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哀悼日期间,学校下半旗志哀。
二、哀悼日期间,全体师生员工停止各项公共娱乐活动。
三、5月19日下午,全体师生员工提前5分钟(14点25分)到岗到班,14时28分起,以学校铃声为准,默哀3分钟。图书馆、教室等公共场所由在场教师统一组织。
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相关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
办 公 室
二OO八年五月十九日